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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姐代购案引发的海外代购争议

来源:本站 添加时间:2022-03-23 14:11:44 点击:1

曾引起舆论广泛争议的离职空姐代购案于昨日上午在北京市二中院重审。去年7月,该案一审宣判,离职空姐李某某因“走私普通货物罪”获刑11年,并处罚金50万元。去年10月李某某提起上诉后,海关对走私化妆品涉及偷逃税款金额进行重新审定,认定其偷逃税款约8万元,与一审认定的109万相去甚远。这就引发了网友们的一些疑问了。什么是走私普通货物罪? 海外代购违法吗? 为何二审逃税金额从109万降至8万相差甚大这是为何? 专家呼吁海外代购需尽快立法。请看下文为您详细介绍: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刑法第153条),是指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进出口的武器、弹药、核材料、假币、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淫秽物品、毒品以及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金银和其他贵重金属以外的货物、物品进出境,偷逃应缴纳关税额5万元以上的行为。所谓 “应缴税额”,是指进出口货物、物品应当缴纳的进出口关税和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的税额。走私货物、物品所偷逃的应缴税额,应当以走私行为案发时所适用的税则、税率、汇率和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计算,并以海关出具的证明为准。